繼內蒙古之后,中央環保督察組11月15日向江蘇、河南和黑龍江三地省委和省政府通報了環保督察反饋意見。
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,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對江蘇省開展了環保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;7月16日至8月16日,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環保督察,形成督察意見; 7月19日至8月19日,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了環保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
目前,上述三省份共問責2240人。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,上述三個省份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。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,及時向社會公開。
截至11月15日,中央環保督察組已經公布輪的四個被督察省份的督察反饋意見,江西、廣西、云南、寧夏這4個省(自治區)的督察反饋意見也將陸續公布。
中國環科院研究員柴發合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,從目前已公開對四個省區的督察結果來看,各地存在大大小小的諸多環保問題,不少十分驚人,說明從上到下的環保管理體制存在問題,亟待改革。
太湖流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
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指出,江蘇省環保工作主要存在三類突出問題。
首先是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還存在不到位情況。長江保護部署推進不夠有力,2015年長江江蘇段41條主要入江支流中,劣Ⅴ類斷面占比20.5%,較2014年、2013年分別上升6.9個百分點和11.4個百分點。南京節制閘、鎮江葛村橋斷面水質明顯惡化。
江蘇省在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方面還存在考核偏軟問題。2015年10月,江蘇省明確將環境質量“只能更好、不能變差”作為地方各級政府責任紅線,但在對2015年各地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考核時,對南京市七橋甕、昆山市趙屯斷面水質不降反升問題,沒有明確處理措施;對無錫、泰州違反生態紅線規定侵占綠地或違規建設等問題,也未明確相關要求。
在2013年至2015年太湖治理目標責任考核中,對直湖港、武進港等11條總磷、總氮未達治理目標河流的責任單位和人員,也未提出整改要求。
其次,環境風險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。全省現有各類化工生產企業6300余家,入園率僅30%左右,有的地區入園率甚至只有約10%。長江江蘇段分布有30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,現場抽查12個,8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。
第三,部分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。2015年,太湖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10條總氮、9條總磷未達到國務院“十二五”太湖流域污染防治水質目標要求,流域內畜禽養殖污染嚴重。
截至目前,2451件環境舉報問題已辦結,責令整改企業2712家,立案處罰1384件,處罰金額9750萬元,拘留108人,約談618人,問責449人。
“不作為、慢作為”現象突出
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指出,河南環保工作主要存在五類突出問題。
首先,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。2016年上半年,全省PM10和PM2.5濃度分別為144μg/m3和77μg/m3,均位列全國第二。
其次,不作為、慢作為問題比較突出。河南省質檢部門2014年至2015年新注冊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2713臺,且部分鍋爐安裝于城市建成區,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。2015年全省供應柴油中超過75%為普通柴油,導致大量達不到國四標準的普通柴油作為車用柴油使用。
第三,部分地區環境形勢十分嚴峻。鄭州市空氣質量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,從2013年倒數第10,一路下滑到2016年上半年倒數第3,成為全國污染重的省會城市之一。
另外,河南的局部地區生態破壞較為嚴重,一些突出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。
截至目前,2682件環境問題舉報已辦結,共責令整改1614件,立案處罰188件,拘留31人,約談148人,責任追究1231人。
人為降低市政污水處理率目標
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指出,黑龍江省環保工作存在四類突出問題。
首先,部署存在降低標準、放松要求現象。《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將要求的“到2020年底,縣城、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%、95%左右”降低到“80%、90%左右”。
其次,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問題嚴重。大慶市杜爾伯特縣將濕地謊稱為既有耕地,向上級申報在扎龍自然保護區內實施開發項目,并獲得批準,造成保護區內10000多畝濕地被毀。
第三,哈爾濱市環境治理工作推進不夠有力。近年來,哈爾濱市冬季大氣污染嚴重,重污染天氣頻發,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。督察發現,全市16家燃煤電廠中9家長期超標排放;455臺每小時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中309臺未完成污染治理設施改造。
第四,部分區域環境污染嚴重,群眾反映強烈。黑龍江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較低。
截至目前,督察組轉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已基本辦結,責令整改1034件,立案處罰220件,拘留28人,約談32人,問責13個黨組織、20個單位和560人。
下一篇:你的耐火磚選對了嗎?
相關文章Related articles
客服中心